的劳动合同法
一、法律背景与修订轨迹
在法治的浩瀚星河中,有一部法律如璀璨的明珠,它就是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该法于2007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历经五年,于2012年再次修订,修订决定在同年12月28日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生效。至今,这部法律依然保持着它的光辉,继续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法律保障,直到未来的2025年,我们尚未见到新的修订版本。
二、核心原则与条款解读
这部法律的核心原则如同五大支柱,支撑着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强调,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这些原则履行合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便具有强大的约束力。
也有一些劳动合同会被判定为无效。例如,劳动者通过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如虚构专业技能、从业履历等;或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采取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用人单位也有一系列义务。他们需要公示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如劳动报酬、安全卫生等,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在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岗位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而劳动者则应如实说明。
三、典型案例与实操指南
让我们通过一些典型案例来深入理解这些条款。当劳动者隐瞒或伪造与岗位直接相关的技术资质、工作经历等时,用人单位可以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是诚信义务的重要性,双方在订立、履行合同时都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否则可能面临承担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四、法律衔接与互补应用
《劳动合同法》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劳动法》互补适用。例如,《劳动法》第18条明确欺诈订立的合同无效,这与《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形成了统一的规则。这些法律共同构建了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明确指引的法律。它强调了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