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一、案例分析展示
1. 毒品犯罪案例——山本某某与马某某案
结论综述:
本案涉及山本某某(日本籍)与马某某(香港籍)的毒品犯罪认定。经过深入剖析,二者行为均被认定为构成毒品罪。
法律依据解读:
根据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无论毒品数量多少,均须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对本案例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犯罪行为的起始虽在境外,但完成环节在我国境内,特别是在绿色通道逃避海关监管,这明确属于我国领域内的犯罪,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关于二人的身份问题,二者不享有外交豁免权或特别行政区法律豁免,因此应直接适用我国刑法。
2. 浅析不作为过失致人死亡——王××与陈××案
结论阐述:
关于王××(17岁)因带陈××至深水区而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陈××溺亡的案件,王××的行为被认定为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例:
王××因先行行为,负有保护陈××安全的特定义务。他未能履行这一义务。
不作为的行为与陈××的死亡结果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这明显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客体——生命权。
3. 爆炸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分析——王某、谢某案
结论综述:
王某因爆炸行为造成多人伤亡被认定为爆炸罪,而谢某作为公交车司机故意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则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例详析:
爆炸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均为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王某的行为针对的是特定个体但造成了广泛影响,构成爆炸罪。
谢某的行为直接危害到公共安全和广大乘客的生命安全,因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理论论述深入
1. 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践意义及体现
核心内容提炼: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该原则严格限制司法权的滥用,确保公民的自由不受无故侵犯。特别是在毒品犯罪的认定中,严格适用罪刑法定原则至关重要。
实践意义阐述:
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框架,避免了法律的模糊地带,增强了法律的预测性和公正性。
通过明确禁止溯及既往和补充性立法不得抵触的原则,确保了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2. 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关联分析
判断标准详述:
在判断刑事责任时,行为与结果之间需存在必然的联系。例如,王××因先行行为负有救助义务,其不作为与陈××的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在复杂情况下,如存在介入因素(第三人的行为等),是否阻断因果关系需要细致的法律分析和事实判断。
三 "其他题型"详解示例(仅提供部分参考内容)
【判断题示例】关于假释考验期的相关问题 假释考验期内违反监管规定需情节严重才撤销。(答案已给出:正确) 共同犯罪中成年人与未成年人能否成立共犯?(答案已给出:错误) 【选择题示例】关于假释条件的选择题 假释条件之一是服刑时间需达到一定的年限。(答案已给出:正确) 单位行贿未达定罪标准时主动供述行为的定性。(答案已给出:正确)这些题目主要考察的是刑法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实务案例的分析能力。需要结合教材和具体案情进行深入的法理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答案。以上仅是简要和示例并非完整答案内容需要根据具体题型和题目要求进行详细分析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