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二级响应降为三级
广东省在不同时期和不同背景下,多次对二级应急响应进行灵活调整,转为三级响应,涉及领域包括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及防汛等。以下是详细的调整情况:
一、公共卫生事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调整时间:自2020年5月9日零时起。
调整内容:经过慎重的疫情防控形势评估,将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调整之后,应急处置工作将由市级人民领导和指挥。
调整背景与依据:这一决策是基于疫情防控形势的稳定趋势,结合专家评估意见以及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二、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响应
调整时间:于2023年9月12日22时进行。
调整内容:由于受灾地区的灾情逐渐稳定,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省Ⅱ级救灾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
三、防汛及防暴雨应急响应
在应对不同地区的防汛和防暴雨应急响应调整中:
1. 省级防汛响应调整:
时间定于2024年4月23日20时。这一调整是基于《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以及实时的雨情水情变化。
2. 韶关市防汛响应调整:
时间定于2024年4月22日10时。随着降雨总体减弱,韶关市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降至Ⅲ级。
3. 广州市防暴雨内涝响应调整:
时间定于2024年4月26日09时35分。这一调整是根据各区气象预警信号以及《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进行的。
四、响应级别调整的影响及后续注意事项
在公共卫生事件中,随着应急响应级别的降低,社会生产生活逐渐恢复正常,但仍需继续保持必要的防控措施。对于自然灾害和防汛,响应级别的调整标志着灾害风险的降低,但仍需密切关注后续的天气变化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每一次应急响应的调整都是基于实时的情况评估和科学的决策,旨在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