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称广告没违法
一、椰树集团的抗辩立场
椰树集团针对近期的广告争议,提出了多方面的抗辩理由。集团声称其官网转载的“用椰汁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等内容并非商业广告,而是属于科普教育范畴。在椰树看来,这些内容旨在向公众传递关于椰子的科学知识,因此并不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椰树强调了其官网中提到的企业历史和国家领导人的评价等内容,是为了进行厂史教育,防止“内外勾结否定改革”,而非出于商业营销的目的。厂史教育作为企业文化传承的一部分,对于增强员工凝聚力和认同感具有重要意义。
椰树集团引用了“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主张《广告法》并未明确规定官网转载的科普内容违法。在椰树看来,其官网转载的内容并不构成违法。
二、监管部门的处罚依据
针对椰树集团的抗辩,监管部门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进行了回应。监管部门认为,广告应当遵守社会良好风尚和公序良俗。椰树集团的一些广告语涉及低俗暗示,如“用椰子擦乳”,被认为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监管部门指出,广告不得滥用国家机关的形象。椰树集团的宣传图文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营销,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监管部门强调,《广告法》对于上述行为已经明确禁止。椰树集团的“科普”辩解缺乏法律支持,并且其宣传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如丰胸效果无科学依据等。
三、椰树的广告争议历史
椰树集团并非首次因广告问题引发争议。此前,椰树曾因“从小喝到大”等低俗广告受到处罚。而此次被罚后,椰树仍坚持其“擦边”风格的营销策略,显示出其营销策略的延续性和一致性。
四、争议核心
椰树集团和监管部门争议的核心在于法律解释和科普与广告的界限。椰树集团以“法无禁止”主张合法性,而监管部门则依据《广告法》的具体条款认定其违法。双方对于法律适用范围存在分歧。
椰树集团将争议内容定义为“教育”,而监管部门则结合传播渠道(官网)和内容效果(含有促销暗示)判定其为商业广告。这也反映了双方对于科普与广告的界限存在一定的争议。
椰树集团的抗辩虽然强调了形式上的合法性,但监管部门更关注广告的实际影响和法律明文规定。这场争议也凸显了企业营销与法律合规的边界问题,需要在法律和实践层面进行深入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