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炳添起诉新东方,真相如何

美女机器人 2025-04-28 14:01www.robotxin.com机器人女友

苏炳添与新东方之间的纠纷,源自新东方旗下机构未经授权使用苏炳添的肖像进行商业宣传。对此事件,以下是详细的梳理与解读:

一、事件背景

苏炳添,这位短跑名将,近期将新东方旗下的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和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涉诉主体背后的新东方关联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俞敏洪。此案件的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核心焦点在于肖像权的侵权问题。此案件在广州和北京两地互联网法院开庭。

在此之前,刘翔曾以相同案由起诉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公司,因后者在公众号文章中使用其赛场照片并附带广告信息。该案件的结果为法院判决新东方书面致歉并赔偿6000元。

二、侵权争议焦点

南京新东方被指控在商业宣传中未经许可使用苏炳添的肖像。例如,在文章末尾附加教育展广告时,使用了苏炳添的肖像,涉嫌通过名人效应提升商业活动关注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即构成侵权。

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侵权行为的认定,法院会考量使用场景是否具有“丑化、污损”性质,以及侵权方是否直接利用肖像进行产品代言。在刘翔案件中,法院认为侵权行为轻微,因此仅判赔6000元。苏炳添案件中,法院可能会参考类似的逻辑。值得注意的是,苏炳添在2022年内已起诉12家公司维权。

三、事件本质与公众争议

苏炳添的维权行为旨在维护其肖像权这一人格权的一部分,强调“合法权利不容侵犯”。尽管赔偿金额可能较低(如刘翔案仅6000元),但苏炳添坚持起诉。其代理律师曾指出,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制止侵权行为。而新东方方面,尽管俞敏洪未直接回应此案,但在刘翔案件中已表明尊重判决并履行书面致歉义务。此事件引发公众广泛讨论,部分网友认为此类诉讼是“小题大做”,但法律界人士指出企业未经授权使用名人肖像存在明确的违法风险。

四、同类案件启示

对于企业而言,商业宣传中引用名人肖像需严格获得授权,即使是用于“正面宣传”也可能构成侵权。对于体育明星等名人,近年来更加重视肖像权的保护。苏炳添不仅起诉了新东方,还曾起诉碧桂园、长安福特等企业,获得了一定的赔偿。

苏炳添起诉新东方的核心争议在于新东方旗下机构未经授权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此事件的本质是肖像权纠纷,司法判决更关注侵权行为的情节轻重,而非名人的影响力本身。此事件也提醒广大企业,在商业化使用名人肖像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尊重名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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